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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一名男子兩年前在工廠工作遭同事毆打重傷,事後同事棄保潛逃,他仍怕到連工廠都不敢靠近,被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獲勞保職災給付,最近嫌犯落網,兩人對簿公堂,被害人想起被打時的慘狀,病症再度發作,又再次獲得職災給付,是罕見職災個案。

成大醫院職業及環境醫學部醫師郭浩然表示,目前因工作引發的精神疾病已列入職災項目,但證明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並不容易,這類職災案件不多,其中因工作引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占多數,但許多人仍不知可因此申請職災,仍有待宣導。

 

這名40歲男子兩年前在工廠工作因細故與同事爭執,同事將他打倒在地後,又將他拖到廠外拳打腳踢,旁人都不敢勸阻,他因此被打到昏迷重傷。

 

事後住院多時才穩定,因傷勢太重造成脊椎位移、無法搬重物,對方在事後被移送法辦,但交保後棄保潛逃。廠方原本希望受害男子回廠工作,但他只要靠近工廠,就想起事發時的慘狀,晚上做噩夢,加上嫌犯逃跑,他擔心會再找上門,成日如驚弓之鳥。

 

由於睡不著、做噩夢等症狀,醫師將他轉介精神科,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因為是在工作中引發,被列為職災,與他被毆受傷的傷勢都一起由勞保給付損失。

 

郭浩然指出,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是指因重大創傷,包括心理、生理引發的精神病症,像是經歷921大地震及88風災,許多災民都有,而在職業病上則指因為工作受到心、生理傷害引發的精神病症,像救災或是在工作中受到重大傷害,例如截肢等。

 

這名患者因無法工作,持續由勞保給付部分薪資,最後不得不換工作,沒想到最近嫌犯被抓到,他在法院遇到嫌犯,又想起過往,再度怕得睡不著,醫師認定是之前症狀的「延遲反應」,二度列為職災,讓他就醫費用都由職災給付。

 

郭浩然說,最近還有人因雇主惡意解雇引發重度憂鬱症,也被認定為職災,民眾可注意這方面的問題,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【聯合報/記者修瑞瑩/20140424】